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电磁兼容监督复查办法(试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1-10   来源:中国接插件连接器网   浏览次数:249
     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电磁兼容监督复查办法(试行) 
 
      本办法是根据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的《〈电工产品认证规则和程序〉的补充规定(电磁兼容部分)》等有关要求制订的,供电磁兼容认证合格产品监督复查使用。
本办法连同“电工产品认证规则和程序”一起使用。
  1.监督复查的目的:
为使获得电工产品安全、电磁兼容认证合格证书的企业持续稳定生产符合电磁兼容要求的产品,CCEE将对其进行监督复查。
  2.监督复查周期计划和复查的执行,参照安全认证监督复查办法执行。
  3.监督复查的补充内容:
  3.1对生产企业现场复查,以企业质保能力评定细则补充规定为依据,复查企业的电磁兼容质量保证能力是否发生变化,判断企业的现实情况是否能继续保证制造出符合要求的认证产品。
  3.2审查组应根据产品的电磁兼容设计文件和保证产品电磁兼容性能的机械、电气结 构、材料、工艺设计以及产品类别对关键电气元器件的具体要求来选择重点进行复查。
  3.3产品抽样复查,以获得证书上的电磁兼容标准为依据,检查企业目前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能是否发生变化,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4.监督复查的实施:
  4.1质量保证能力复查:
  复查基本上按《〈电工产品安全认证质量保证能力评定细则〉补充规定(电磁兼容部分)》进行。内容一般侧重于影响电磁兼容特性的重要条款和上次审查中企业存在的问题或了解到企业存在的问题,检查这些问题改进与否。
  在复查前应确定复查内容,并将复查结果填入附表内。
  4.2认证合格产品的复查:
  4.2.1认证合格产品的复查内容:
  A.使用认证标志是否符合要求。
  B.认证产品是否发生更改,有无未经认可的更改?若有,更改部分是否经过认证?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电磁兼容关键元器件一览表入库检验记录。
  D.必要时,对获证产品抽取样品进行试验。
  4.2.2抽样办法按安全认证监督抽样有关规定执行。
  4.2.3抽样产品检验的实施:
  试验由检测站进行。
  5.监督复查的报告:
  电磁兼容监督复查报告结合在安全认证监督复查报告中。电磁兼容监督复查特殊要求见附表,并附在监督复查报告中。
  6.监督复查人员的职责:
  复查组应由熟悉电磁兼容标准、检验和认证业务的人员共同组成。监督复查人员的其它职责与安全认证的相同。
  7.获证企业的职责:
  当企业改动而影响到产品设计或元器件的电磁兼容性能,那么企业在改动前应进行验证并由认证联络工程师上报检测站确认。
  8.监督复查的处理:
  监督复查的处理与安全认证的规定相一致。
  9.监督复查的费用:
  监督复查的费用属于认证产品的维持费,由企业承担。其费用包括企业检查费、产品检验费和审查人员差旅费,收费办法按规定执行。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